遲到1分鐘100元:和民兩人隨便吃吃要將近兩千元

張貼者:2009年7月31日 下午6:22George Tzeng   [ 已更新 2009年7月31日 下午6:35 ]

跟朋友約了見面,對方遲到20分鐘,表示要為遲到賠罪,要請客。既然別人要請客,我們點菜時還是配合要買單的人,結果這位遲到的大哥問我要不要吃生魚片?我說:你想吃的話就點吧!(+500元)

零零總總點了6、7道菜。擺滿了一桌。

金額總共約2000元,遲到1分鐘100元。
謝謝招待~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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